2022-12-12 点击:[]
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工作,经学校批准,自2022年12月12日起启用“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专用章”。因学生档案位于大连、盘锦两地管理,且数量较多,故刻制了五枚印章,用编号(1)(2)(3)(4)(5)加以区分(附印模)。五枚印章分别用于大连凌水主校区、开发区校区及盘锦校区学生档案的接收、转递及利用等学生档案相关事宜,具有同等效力。
特此说明,望周知。
大连理工大学档案馆
2022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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